2026年上饶市婺源县清华镇公开招聘大学生回村工作的方案
根据婺组字〔2023〕19号《关于印发〈婺源县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回村”工程,倡导本地户籍大学生服务家乡、建设家乡,提升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培养熟悉基层、心系群众、农村实践经验丰富的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名本土回村大学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面向回村大学生公开招聘4名到村工作(定向花园村、洪村村、诗春村、里村村),本次回村大学生招聘范围原则上为本村户籍,户籍在外村但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本村,以及就读大学前户籍在本村的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男女,不限专业,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适应农村工作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
2.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5.与现任村“两委”干部有亲属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8日
2.报名地点:清华镇人民政府(党建办)
咨询电话:18720385725(江)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4.报名材料:(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时审验原件;(2)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3)回村任职自荐表2份;(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2份。
四、资格审查
镇党委组织、宣传、统战、纪委、综治、司法所、派出所、国土、卫健等部门对回村报名者进行资格联审,挂点班子成员对回村报名者的思想政治、学历学位、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家风家规以及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竞职程序。对资格联审过程中不合格的人员皆予以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1.推选。采取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推选。由党员和群众代表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投票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本科学历者优先,大专生需对高考成绩及大专学习期间的综合表现作审查。
2.第一次公示。将推选对象名单在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演讲不超过3分钟。镇党委政府组织专业评委组,对进入竞职演讲环节的人员进行现场评分,竞职演讲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取第1名为拟聘用人员。演讲时间、地点将会提前进行通知。
4.第二次公示。将拟选聘对象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
5.录用到岗。公示结束后,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批,批准后由镇政府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并上岗。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镇党委根据任职表现与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
签订合同后由镇党建办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村工作。
六、待遇及相关政策
1.在村任职的回村学生薪资为每月3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奖励1000元,绩效奖励于每年年底进行村“两委”干部考核后按排名情况进行一次性发放。
2.回村任职的大学生,将通过县委党校等平台进行教育培训,着重加强跟踪培养。工作表现突出的大学生中是党员的,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力量培养;非党员的作为优先发展党员对象。
3.对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在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在事业编制、公务员考录推荐上优先考虑,并统筹利用好其他各项优惠政策。
4.任职期间,任职人员必须服从镇、村两级工作安排,坚持专职在村工作,对无故脱岗超过3个工作日进行约谈并通报;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解聘。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清华镇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1:清华镇大学生回村任职自荐表(此表双面打印)
附件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本次招考公告,清楚并理解内容,符合报考的条件,并决定报考。经认真考虑,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等真实、准确、有效。
如有虚假信息和造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及相关规定,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资格审查(复审)、政审考察公示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招考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及相关标准被取消资格,本人服从决定。
五、通讯工具保持畅通,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否则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来源:http://www.jxwy.gov.cn/wyxqhz/shgy/202603/53a63e9867bc4abc89461df52901c4ca.shtml?f_link_type=f_linkinlinenote&flow_extra=eyJpbmxpbmVfZGlzcGxheV9wb3NpdGlvbiI6MCwiZG9jX3Bvc2l0aW9uIjowLCJkb2NfaWQiOiIxMDg4OGEwYjc2NzBjYmFkLTE2ZDI3ZTVjYjVlNmY2MjAifQ%3D%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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