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平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情况公告如下: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2.按照合格分数线及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3.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26日(周四)上午9:00—11:00。
4.资格审查地点:平谷区人力社保局东区(绿谷人才市场,新平东路3号)五层(501)会议室。
5.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考生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卡)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印件。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一份,报到证或派遣证复印件一份(报到证或派遣证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校级就业指导中心章)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表中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需出具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统招统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务部门章)原件及复印件,以非百分制形式打分的,应附注相应说明。
(4)限定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
①、普通中学、小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持高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存档部门印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③、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持有效期内的该证明打印件一份。2018年7月30日之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现北京市公办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同时注明为北京市公办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加盖现单位公章)。
(6)非京应届毕业生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及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毕业生,需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外语水平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
6.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7.为方便联系,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附件:《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