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 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省内有关学校,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25号),按照实施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的总体部署,现就“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目标
为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8年拟遴选20名左右教学名师,引导广大教师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推荐范围
申报人选应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省内每所高校可推荐1名高等学校申报人选;沈阳、大连各推荐2名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申报人选和2名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选;其他市教育局各推荐1名普通中小学申报人选和1名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选;省直属中小学各推荐1名普通中小学申报人选。
三、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等学校:
1.本科高等学校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一门课程。
2.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有关年龄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6日,下同。
(二)中等以下学校:
1.普通中小学校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
2.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四、支持政策与考核
对入选的教学名师给予20万元的经费资助,主要用于项目选题、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该项目与本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各子项目可以兼报,入选的教学名师受到本年度“兴辽英才计划”资助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资助。入选的教学名师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并向省教育厅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考核情况。考核重点是师德师风、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等。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项目开展及经费使用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结果较差的,所在单位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对确实不适合继续资助支持的,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取消教学名师称号,收回已拨付未使用的资助经费。
五、推荐程序
高等学校的申报人选,由用人单位推荐至省教育厅;中等以下学校申报人选,由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至省教育厅;省直属中小学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推荐至省教育厅。
各地各高校在获得过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中择优推荐。获得过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六、所需材料
1.本校本地区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情况及报送申报材料的函一式1份;
2.《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3.《“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书》(附件2)每位申报者一式3份;
4.《“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证明材料》每位申报者一式3份,与申报书合并装订。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封皮不得采用硬质或塑料材料装订,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单独装袋,并粘贴申报书的封面。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证明材料请制作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需要退还的请特别注明。请各高校、各市教育局于6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在邮箱lnjytjsc@126.com下载,密码:jsc86896319。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彬彬,王晓迪
联系电话:024-86904199,86896516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附件:1.2018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2-1.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书(普通本科院校).
2-2.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书(高等职业学校).
2-3.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书(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2-4.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书(中等职业学校).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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