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天津市区残联系统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条件已公布,圣才学习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天津市区残联系统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条件如下,欢迎大家点击查看!更多社区工作者考试动态|模拟试题|历年真题请关注圣才学习网公务员考试网。
2017天津市区残联系统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残疾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持有2017年8月25日前(不含25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非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身体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并较好地完成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日常工作。
鉴于本岗位工作的服务性质以及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肢体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具备无障碍设施且无他人扶助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上下楼、入户走访等日常活动;听力言语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借助手语翻译的情况下完成与人沟通、交流等日常活动;视力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借助盲文的情况下完成阅读、书写等日常活动。
6. 各区根据情况,报考年龄限定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或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计划表》中各区残联“备注”。
7.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8.具有本市户籍。
(二)残疾人亲属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必须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其直系亲属或配偶必须持有2017年8月25日前(不含25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有本市户籍。
(三)其他社会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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