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贺州市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到过程中,八步区和昭平县各有一名考生提出自愿放弃选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5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的要求,现从未录取的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并结合报考志愿,拟确定范志兰、何昆仑两位同志为贺州市2015年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补录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报考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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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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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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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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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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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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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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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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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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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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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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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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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8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贺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2899;联系电话:0774-5129055)。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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