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财务工作人员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无违法违纪的记录。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可下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东孚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三楼财政经济办公室(309室)报名,联系电话:0592-6041080。
(五)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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