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青海新闻网、省政府门户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计划、选聘地区和服务岗位等相关信息。各市(州)要及时通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本地区选聘数量、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和地点、服务地区等信息,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今年选聘工作相关政策和情况。
(二)组织选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选聘等工作。
(三)岗前培训。各市(州)拟选聘人员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各市(州)、县(区)组织参加全员岗前培训,尽快熟悉基层情况。各市(州)收集整理本地区新选聘人员岗前培训情况,于8月15日前将文字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四)派遣到岗。各地特别是县(区)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基层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明确每一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要积极推进选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8月20日前,由各市(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选聘人员到服务县(市、区)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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