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温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要求,根据面谈情况,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下列人员为瓯海区大学生村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从6月17日起到6月24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88538082。
原标题:2015年瓯海区大学生村官择优选聘拟聘用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7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