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村见习
设区市委组织部按各县(市、区)的选聘名额,以1:2的比例,从笔试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驻村见习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围(选聘名额少于3人及3人的,以1:3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人员名单(含直接入围的“985”高校毕业生)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在相关网站(见附件2)公布。
资格复审和驻村见习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证明)、《2015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表》、党员证明信或学生干部证明,已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驻村见习资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驻村见习时间为15天。省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制定考核方案,对入围考生在驻村见习期间进行考核,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名单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于8月20日前在相关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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