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5月11日我市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及定向招聘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报名情况,现决定取消及调整部分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比例的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石家庄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及减少招聘岗位人数附表。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不再需要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注意查收,并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特别提醒:公告中原定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青园街102号北楼21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改为于5月25日至26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青园街102号北楼216房间)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核实后,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原标题:关于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及减少招聘岗位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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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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