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不加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5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三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5年6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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