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含)至1997年3月20日(含)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医学、护理、心理矫正等有特殊要求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0日(含)至1997年3月20日(含)期间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信息表设置的年龄条件为准。
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
(一)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请报考者按下列身体基本条件检查标准进行自测,确认符合标准后报名。
1.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的;外观存在明显疤痕(指面部和手臂)或存有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的,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色弱,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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