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1.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招录程序、方法、步骤,按照2015年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拟录用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行政部门公务员的,由各市司法局上报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招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人民警察,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进行,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同步进行。网址见各市招考简章。时间:2015年2月6日至12日。报名和资格初审由所在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
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考试类别为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试》(B)两科。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考生参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B)
10∶3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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