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金州区人民法院选调事业编制人员8人,招聘合同制法警7人(其中女警2人,男警5人),现将具体条件公告如下:
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
1、职责
负责收诉立案、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和法院官网建设。
2、条件
(1)在金州新区范围内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符合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选调人数8名,法律专业优先,性别不限。
4、选定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办法。
二、招聘合同制法警
1、招聘人数7名,女警2人,男警5人(定岗人民法庭)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原则上具有大连市金州新区常住户口的公民。
(3)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175CM及以上;女165CM及以上;
②体重:体重不低于50千克。身体须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不得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③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④嗅觉:正常。
⑤听说基本能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原则上会讲普通话。
⑥身体综合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严重静脉曲张,无重度扁平足(平脚板);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4)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5)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④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⑦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3、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三、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金州区民主街21号金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908室)。联系电话:87786556 87786126 联系人:姜荷吴霜
3、报名要求: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1份(见附表),需填写真实详细信息。
(6)近期2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
通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