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津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2014年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一本院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2014年及2014年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一本院校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
2.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在24周岁以内(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27周岁以内(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数量及类别:共45名
1.教师类:15名(详见《津市市2014年人才引进计划表》1-11);
2.其他类:30名(详见《津市市2014年人才引进计划表》12-35)。
二、引进对象安排单位
引进对象安排到津市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津市人事人才网jsrsrcw.jinshishi.gov.cn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要确保所填报的资料真实无误。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1寸照片3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在读学历学位证明),于2月21日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4年2月20日至2月28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以专业知识测试为主要内容。同一个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减少引进名额,直至符合开考条件。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50%带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向上递补一次。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方式为到引进对象所在工作单位、高等院校及家庭所在地的村居和派出所,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五)讨论决定
考察合格的人选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录用人员名单。
(六)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录用为津市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报备
录用安排情况按管理权限报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四、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由市人民政府按实际工作时间,结合工作实绩分别给予博士生每年10万元、硕士研究生0.5万元的生活津贴。
2.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三年)以上正式合同且无固定住房的,统一安排到市人才公寓居住,服务期内免收租金;博士生在我市服务年限达五年并继续在我市工作的,由市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绩奖励一套90—120平方米的住房。
3.引进人才免收人事代理费,并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方面享受我市的相关优惠政策。
4.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在我市组织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面积极向引进人才倾斜;引进人才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我市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五、其他
1.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发给准考证。笔试、面试时,参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原件。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用。
2.纪律要求:本次公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考录用的全过程由津市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从事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的人员与报考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津市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6-4212380,电子邮箱:jsrcyjbgs@163.com。
津市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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