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保卫科工作人员(编外用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
2、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以2013年12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1995年12月10日;身高要求:165CM及以上
4、退伍军人、有保卫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周二)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6122610。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逾期不受理。退伍复员军人、有保卫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
4、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后,择优聘用。
三、有关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
0578—605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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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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