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琼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琼中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琼中府办函[2013]67号)精神,我局按规定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实践技能操作成绩、最终成绩及排名和拟列入考核、体检对象公示。公示期间,部分考生对拟列入考核、体检对象提出异议。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核发现:一是报考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生职位的柳梦菲同志现是我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岗在编的试用期工作人员;报考县级医疗机构护士职位的赵菁同志现是我县湾岭镇卫生院在岗在编的试用期工作人员,这俩位同志都是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报考条件。二是报考乡镇卫生院医生职位的卢庆秋同志的实践技能操作成绩:49.67分,报考县级医疗机构护士职位的王丽颖同志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8分、凌香同志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3.3分,报考乡镇卫生院护士职位的王乐乐同志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6.3分、王翠晓同志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8.3,这5位同志的实践技能操作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符合招聘条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重新确定拟列入考核、体检对象(具体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琼中府办函[2013]67号文精神,予以解释或纠正;如无异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组织考核、体检工作。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5日。
反映情况电话:0898—86236003。
反映情况联系人:胡东波。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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