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包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包人发〔2013〕36号)规定,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于2013年9月28日、29日、30日、10月7日四天进行,具体时间请见体检安排及须知(附件2);体检地点为北重医院。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安排。请各有关考生及时与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联系,按时进行体检、考核。参加体检时考生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350元。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时要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附件:
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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