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201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3〕66号)和《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精神,现将鹤峰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的对象,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表)。招聘岗位仅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10:00;
2、面试地点:县实验中学。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须于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生候考室,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点到达候考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面试期间,禁止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面试考生违反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中共鹤峰县委组织部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峰县监察局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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