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13年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44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2013]24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8点30分—12点00分。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
3、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2、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咨询电话
自治区民委咨询电话:0471-694499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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