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级机关工勤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9月6日至9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高新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1栋17楼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高新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1栋17楼
电话:68600766
联系人:刘宏阳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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