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庆元县公安消防大队决定招聘文职人员2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2、男女不限,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77年8月13日至1995年8月13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从事办公室文员及协管员工作经历者优先,男性有驾驶经验的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8:30—9月10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安消防大队一楼参谋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3个月之内,试用期内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队同类人员。
联系人:田美萍联系电话:0578-6059099
庆元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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