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商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商调公务员1名,岗位为政府法制工作。
二、商调报名条件
1.热爱政府法制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或政府法制工作经历的优先);
3.男性,年龄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三、商调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同时填写好《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3年9月2日至9月12日到莲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办公楼229室)报名,联系电话:0578-2271947;传真:0578—2271949。
2.商调方式:贯彻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考试及实际工作能力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最终选调人员,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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