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法制化建设,根据浙江省等级幼儿园的教职工的配备标准,结合本园工作实际的需要,报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工作勤恳、责任心强,有志于服务幼儿教育;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幼师毕业或有一定保育员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的女性(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35周岁以上的报考人员,需有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证明,至50岁不足交纳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待遇及工资:
本次招聘的保育员属于编制外合同工,福利待遇参照平湖市教育局有关学校编外用工人员工资标准。全年不低于22000元,(试用期满后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并购买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一个月,实行一年一聘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到幼儿园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4)35周岁以上的提供参加社保证明。
2.资格审查:以上材料由幼儿园统一汇总后,报林埭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参加幼儿园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面试和现场操作两轮进行。面试占50%主要包括普通话、保育常识和对保育员工作的认识;现场操作占50%,主要是保育员工作范围的有关内容。
4.审核: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聘用人员报林埭镇人民政府审定。
5.体检:经审定后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体检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时间
1.符合招聘条件的,即日起至2012年8月2日前;随带报名材料到林埭镇中心幼儿园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考试时间:2013年8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林埭镇中心幼儿园(林埭镇镇政府东)。
联系电话0573—85922450。联系人:彭老师13586381918(677918)
刘老师13586445432(645432)
平湖市林埭镇中心幼儿园
201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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