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补充公告及岗位调整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补充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2013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已完成,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结果详见附件1。
(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将于近期组织考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对体检不合格考生,由区人社局电话通知其本人体检结果。
(四)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向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左楼4层)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区人社局统一安排进行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体检人员由区人社局电话通知,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有关事项
(一)考察工作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时间安排:考察定于2013年8月6日前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3、准备事项:
(1)填写考察表。考察对象填写1份《龙泉驿区2013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双面打印,附件2),送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交考察组(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在登记表盖章,也可提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遵纪守法,有无违法乱纪,有无犯罪受到处罚的情况证明)。
(2)形成鉴定意见。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就读学校或所住社区形成鉴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考察工作组。
(二)选岗工作
1、选岗对象: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
2、选岗时间:暂定2013年8月8日(选岗具体安排以区人社局网站公告为准)。
3、选岗流程简介:按照《公告》,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并签字确认,选岗结果将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为便于选岗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先行了解各聘用单位具体情况。
未尽事宜,请向相关单位咨询:人社局事管科:84846499,教育局人事科:84852266,卫生局人事科:69928683。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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