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区属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及有关单位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区属企业领导人员13名。
一、指导思想
公开选聘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加大选聘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区属企业领导班子结构,实现区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公开选聘的职位及职位要求
(一)A类职位
1、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财务会计类、审计类或相关专业。
2、宁夏文化产业投融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金融管理、财务会计、投资或相关专业。
3、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财务会计类、审计类或相关专业。
4、宁夏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财务会计类、审计类或相关专业。
5、宁夏宁朔实业集团公司财务总监1名:财务会计类、审计类或相关专业。
6、宁夏担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国际经济、金融管理、财务会计、投资或相关专业。
7、宁夏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财务总监1名:财务会计类、审计类或相关专业。
8、宁夏银行行长助理1名:国际经济、金融管理、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
9、宁夏黄河银行行长助理1名:国际经济、金融管理、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
(二)B类职位
10、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经济、工程管理类专业,从事工程咨询、管理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有招标师、造价师资格证者优先。
11、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财务会计类、审计类或相关专业。
12、宁夏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会展、广告策划专业。
13、宁夏中煤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财务会计类、审计类或相关专业。
三、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具有《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宁夏户籍且在宁夏工作。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报考者应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宁夏银行行长助理、宁夏黄河银行行长助理职位的,应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六)任职经历要求
1、报考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位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担任自治区党委管理主要领导人员企业中层正职满1年,或担任企业中层正、副职满3年;
⑵担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大中型企业副职满1年,或担任企业副职、中层正职满3年;
⑶担任地级市党委和其他厅局党组(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正职满1年,或担任企业正、副职满3年;
⑷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正、副处级领导职务(含调研员)满3年。
2、报考A类其他职位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担任自治区党委管理主要领导人员企业中层副职满1年,或担任企业中层副职、副职下一层级职务满3年;
⑵担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满1年,或担任企业中层正、副职满3年;
⑶担任地级市党委和其他厅局党组(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副职满1年,或担任企业副职、中层正职满3年;
⑷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任副处、正科级职务满3年。
3、报考B类职位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担任自治区党委管理主要领导人员企业中层副职下一层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企业中层副职下一层级职务、下两层级职务满3年;
⑵担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中层副职满1年,或担任企业中层副职、副职下一层级职务满3年;
⑶担任地级市党委和其他厅局党组(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中层正职满1年,或担任企业中层正、副职满3年;
⑷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任正、副科级职务满3年。
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自治区其他国有企业、中央驻宁单位、企业及非公有制大型企业的有关人员比照上述资格条件参加报考。非公有制大型企业相关标准按照有规定执行。
报考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职位的,任职年限不限,但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职称,且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8年。
四、公开选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25日。
(2)报名地点:金融企业职位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报名,文化企业职位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报名,其他企业职位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报名。既可以到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见附表。
(3)报名要求。报名以自荐为主。报考者须明确具体报考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须准备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携带原件审核。报考者须填写《2013年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及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2013年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册》,并于7月31日前,将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报告、审核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登记表(附Excel格式报名登记册和word格式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照片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等材料,报自治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严肃追究初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经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个别专业性较强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开考比例可降低到5:1。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照《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和规定,主要测评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拟在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笔试结束后,分职位划线。根据笔试得分(百分制)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分职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出现并列时顺延)。
4、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亲和能力、应变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素质,以此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等做出相应评价。面试拟在8月下旬进行。
5、差额考察及岗位适应性评价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得分(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职位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考察对象(出现并列时顺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派出考察组,按照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采用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的办法,突出对干部德的考察。
考察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考察对象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组织完成的重点工作成效、企业领导素质能力等,对照报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价,总分为100分。
6、确定拟任用人选并公示
按照笔试得分(百分制)占30%、面试成绩占40%、考察与岗位适应性评价得分占3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按照1:1的比例分职位确定13名拟任用初步人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及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职位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全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聘职务的,取消选聘资格。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分别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及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决定任用。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及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成立自治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
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各项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工作中对发现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将严肃处理。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行贿、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严肃处理。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查处。对公开选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和程序,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在相关媒体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信息,请登录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951-6669392
附件:
自治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5日
题库推荐(免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