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上饶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书记员,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被聘人员由本院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书记员身份。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未受过刑事处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4、身体健康,男性(因侦查岗位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上饶县检察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签订保密协定、签订聘用合同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5日至7月10日,网上报名邮箱:635316494@qq.com,现场报名地点设在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93-7995211。报名时须提交《上饶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7月11日;审查地点设在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审查合格后统一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100分)。包括申论、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操作。其中申论占总成绩的20%,法律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30%,计算机操作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为7月19日上午;申论、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8:30-10:30,地点设在本院五楼会议室;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为10:45-11:30,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为7月22日上午,地点设在本院。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
(四)考察。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社区进行实地考察,或者电话征询相关人员意见。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计算机操作成绩高的优先)及考察情况,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上饶县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
(六)录用
1、签订保密协定。被聘用人员与检察院按国家《保密法》和检察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2、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及福利待遇不低于1500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所有。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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