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优化财政队伍结构,经罗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人数
罗田县财政基层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个人报考信息及有关证件弄虚作假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岗位及专业:财政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计算机网络专业工作人员1名。
3、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罗田县政府门户网站、罗田县电视台、罗田县财政局网站发布《2013年罗田县公开招聘财政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18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罗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13-5058773。
3、报名费用:按照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4、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学历审查以“高等教育学信网”的审核资料为依据(报名时现场审查),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院校盖章的当年可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准考证》。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6月21日(8:00—11:30,14:30—17:30)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人数。每个岗位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1的比例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2)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基础理论知识占4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测试。
测试的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基础写作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财政、金融、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的知识,其中计算机专业主要测试计算机基础理论、网络管理及修护等方面的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5)加分。“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人数。按所需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气质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社会知识、专业知识、择业认识等,其中计算机专业加试上机操作。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计算机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上机操作,结构化面试和上机操作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特殊情况(综合成绩并列等),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四)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其实施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罗田政府门户网、罗田县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招聘要求逐一递补。
4、聘用。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编办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要求逐一递补。所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招考聘用工作。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为: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3-5052445
罗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13-5050930
罗田县财政局:0713-5050657、0713-5065008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罗田县财政局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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