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光康复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全民事业单位,是集公益性、综合性、示范型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性服务机构。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业务涉及康复治疗、康复安养、技能培训、特奥竞赛训练、会务接待及配套服务等。中心所属上海养志康复医院是上海市首家公立康复专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康复定点机构、康复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医院核定康复床位150张,目前开设康复床位已达250张,设有门诊部、康复病区、康复治疗部、假肢矫形装配部、辅具适配部、影像、检验等部门,诊疗科目有康复科、内科、中医科、儿科、外科、精神科(精神康复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中心采用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相结合的全面康复模式,建立以偏瘫康复、截瘫康复、截肢康复、骨科及运动康复、烧伤康复为特色,包含临床医疗、工伤康复医疗、工伤职业教育培训、残疾评估的康复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特奥活动联络科副科长:1名
康复治疗部副主任:1名
医学检验科副主任:1名
临床医师:2名
高压氧仓医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特奥活动联络科副科长
协助科长负责做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特奥训练等各类活动及会议的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业务推广、企划宣传、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等工作;负责组织策划中心重大活动、制定相关方案、流程;负责组织落实中心贵宾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做好餐饮、客房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康复治疗部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康复治疗部的医疗、教学、科研、宣传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熟悉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执行卫生部门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拟定部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定时参加康复评价会、查房、交办、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协助解决医疗上的疑难问题;组织康复治疗部人员的业务学习与技术考核,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部署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做好资料收集、登记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学检验科副主任
全面负责科内日常性管理工作;主持本科室各种会议,对本科室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有效管理,组织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和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反馈;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奖、罚、升、降、调的意见;对科室新药使用、仪器设施添置等提出申请;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剧毒药品和器材,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临床医师
在科主任领导下,按时查房,对新入院病员在48小时内做出诊疗意见;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其他重要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参加科室值班,书写医疗文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高压氧仓医师
负责本科室的门诊及院内外会诊工作,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全面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做好观察记录;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医务人员配舱治疗,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每疗程结束后作出病情及疗效小结;每次治疗前后均应巡视病人,注意病情变化;坚守工作岗位,尤其有危重病人抢救时,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差错事故;负责对病人进行高压氧舱治疗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教育。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特奥活动联络科副科长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全局意识和吃苦精神;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科员级或初级以上职称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大型会务接待、餐饮客房管理等工作经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好的人际关系及团队合作精神。
(2)康复治疗部副主任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全局意识;具有康复治疗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二级以上医院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好的人际关系及团队合作精神。
(3)医学检验科副主任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全局意识;具有医学检验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2年以上医学检验科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好的人际关系及团队合作精神。
(4)临床医师
热爱残疾人事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与技能,精通医疗专业技术,能够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具有二级以上医院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能够不断学习进取。
(5)高压氧仓医师
热爱残疾人事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和高压氧仓上岗证,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与技能,精通高压氧仓专业技术,能够解决疑难问题;具有二级以上医院3年以上高压氧仓临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能够不断学习进取。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可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松江区光星路2209号4211室上海阳光康复中心人事保卫科收或者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hygkf@163.com邮箱,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28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阳光康复中心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符合招聘要求的统一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由市残联和中心共同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阳光康复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21世纪人才网”和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珏、张佳
邮箱:shygkf@163.com
联系电话:37790118
联系地址:松江区光星路2209号4211室
邮编:201619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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