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增强警务辅助力量,深入推进立体化警务辅助队伍建设,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辅警工作,现将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将根据实际需要,招聘15名男性辅警,工作岗位为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擅长网络技术、写作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但需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高165cm以上;
(六)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比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1及以上等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漳州市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39号漳州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二楼。联系人:见原文。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5.资格审核:公安机关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的初审后,报有关部门审核。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宪法、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根据公安机关通知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均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内容: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能测试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2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凡体能测试项目一项(含)以上未达标的,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综合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项目男子2000米跑的成绩排列认定名次。
注意事项:
1.“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20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漳州开发区分局牵头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出现成绩相同,均一并进入体检及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七)考察政审
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应聘者个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政审表》统一交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核签意见。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报考出现缺额,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漳州开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年薪约8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二)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5天的岗前业务及体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派遗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六、其他事项
(一)在考录期间,应聘者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2024年6月13日
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F2VpktRn-u9_NAqY0_OY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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