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柳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交警支队,共计划招聘辅警30人。职位信息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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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本次招聘对象适合男性,年龄为20周岁以上(2003年9月14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5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近两年以来从柳州市公安机关离职的;
12.本市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00:00至9月20日17:00。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lzgafj/index.aspx)或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关注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果,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23年9月21日12:00起至9月25日8:00止,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号:lzjf)、“柳州交警”(微信号:lzjj)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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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9月21日进行公布。
(二)体能测试
根据参加知识考试的考生,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3)。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3)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4)。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4)
测试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个项目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9月下旬公布。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我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我局可在考生符合其他职位要求条件下,按照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至相应职位,如各适合的职位比例人数如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报到后,我局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面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上旬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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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中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我局按照规定对考生进行政治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我局研究后,通过“柳州警方”、“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暂定于10月下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聘用工作暂定于11月上旬进行。
六、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4181.61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部分)。在试用期间及年度内主动辞职或被用人部门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的人员,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规定确定工资。
七、相关事项
(一)我局将通过“柳州警方”、“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关于各招聘环节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在网上报名时,除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外,应填写一个应急联系电话。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应携带临时身份证)。
(四)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聘用。
(五)凡被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局其他辅警岗位资格。
(六)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772-2616037
监督电话:0772-2616039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4wr1RnrohEUlpJ5DV70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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