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克山农场社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17〕57号)及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印发《齐齐哈尔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齐民发〔2018〕45号)、《齐齐哈尔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齐民发〔2021〕43号)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克山农场社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拟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特此公告。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6人。
二、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报名者限为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克山县户籍人员(以户口簿为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愿意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4.参加招聘的人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及相应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考取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4)参加过法轮功和邪教组织记录的人员;
(5)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审查的、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被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 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克山农场社区311综合办公室(克山农场场直老小学南楼)。
(3)咨询电话:0452-4869167(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2.报名时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报名表格到“魅力克山”微信公众号或克山县政府网“http://www.keshan.gov.cn/”下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357643596@qq.com;
(2)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携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
3.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要如实提供证件材料。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违法违纪等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接收不到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要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并实名登记。应聘人员报名后至录取期间不允许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魅力克山”微信公众号和克山县政府网(http://www.keshan.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值为100分。录取时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比例为1:1。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或面试确定录取。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及社区工作者相关业务知识。
五、联审及体检
笔试录取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纪检委以及克山农场社区共同组成的联审联查组进行联审。联审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的部分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七、签订合同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上岗。录用上岗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从试用期开始起薪。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克山农场社区与已录用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一年一签,社保开支后,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支付试用期工资后,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如工作中存在勒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交由县相关部门处理。
八、递补办法
1.因以下情形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2)主动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发现问题,经查实的。
2.克山农场社区社区工作者岗位两年内如出现空缺,将按照本次考试成绩、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后依次递补上岗,不再另行组织考录。
九、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服从组织分配,其待遇参照《齐齐哈尔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克山县克山农场社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来源:http://www.keshan.gov.cn/pages/629f027d1d41c8e2fd65ff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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