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吉林松原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企业)10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架设人才助力企业发展桥梁,搭建培养锻炼干部平台,解决企业人才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拟面向扶余市户籍适龄青年专项招聘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使用方向
本次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10名。考生录取后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以该身份由扶余市委组织部派遣到扶余市域内各企业,为企业提供服务,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在企业服务期满后,招录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根据企业需求和个人意愿,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可以回到编制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或放弃事业编制选择留在所服务的企业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招聘范围为具有扶余市户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含2022年毕业的扶余市户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扶余市户籍(落籍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5月3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具有扶余市户籍,落籍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含5 月30日)或高考时户籍在扶余市,现户籍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3.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扶余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可以报考;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8:30至6月11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www.jlrcks.com.cn/ ),按照提示和要求,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不戴眼镜)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jpg格式,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2.报名要求:
(1)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本公告与《2022年扶余市公开招聘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专项人才公告》两个招聘公告同时发布且同一时间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其中一个公告的一个招聘岗位。若考生同时报考两个公告招聘岗位,一经发现取消全部报名及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扶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2年6月9日8:30至6月11日17:00。
由扶余市委组织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2022年整理)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
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jlrcks.com.cn/),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截止时间均为6月11日17: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三)缴费
时间:2022年6月9日8:30至6月11日19: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jlr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无法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费,报名所收费用用于考务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收费标准,通用知识60元/人。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6:00。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jlrcks.com.cn/),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时间预计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存在侥幸心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通过审核后,需递交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6月12 日09:00—15:00,地点: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8-5869114。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优惠政策。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网站为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
5.防疫相关要求详见《“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2022年扶余市书》(附件3)。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扶余市委组织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读卡机阅卷,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考生自备考试用品)。
2.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当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022年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及《2022年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结合扶余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随时变更考试时间及方式,请考生实时关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通用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22年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5.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6.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请考生关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资格条件复审公告。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需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部门将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确定后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五)总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扶余市委组织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2022年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领导小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递补
1.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在面试结束后,公示前,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3.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4. 考生录取后由扶余市委组织部按照企业需求对招录人员进行分配,并办理相关调动、接收手续,兑现和落实相关待遇。
九、服务企业有关规定
(一)职责任务。到企业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助力企业发展,协助企业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党的建设、生产经营、技术革新等方面难点问题,解决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燃眉之急。
(二)服务期限。本次2022年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再次报考扶余市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在企业服务期内,因企业倒闭等问题导致招录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可调配到其他企业或回到事业单位工作。
(三)考核管理。扶余市委组织部,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服务企业引进人才《考核管理办法》,引进人才在服务期间,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方式进行。
1.日常考核。引进人才由扶余市委组织部与服务企业共同管理,进行日常考核。
2.年度考核。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实行双重考核,由引进人才服务的企业提供情况,市委组织部形成年度考核意见。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对工作表现突出、考核评价优秀的,由市委组织部将其列为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在企业服务期间,个人取得的技术项目研发、科技推广和转化等成果,可作为后续事业编制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咨询服务
1.报名和咨询电话:0438-5878128 0438-5869114
2.报名期间监督仲裁电话:0438-5860138
3.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扶余市委组织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转载。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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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扶余市委组织部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来源:http://www.jlfy.gov.cn/zwgk/zwdt/gggs/202205/t20220531_466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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