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州毕节赫章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公告(4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赫章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3日至2004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赫章籍毕业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2.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负责从事审判、执行等相关辅助事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赫章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赫章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857-3227008;袁溪晨(18008571318)。
5.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须先关注“赫章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公众号“赫章县人民法院”),下载《2022年赫章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查出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资格。
(二)速录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开始。4月23日上午8:40未到赫章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做准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测试地点:赫章县人民法院。
3.速录技能测试规则。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标点符号不计入准确率)。现场将播放1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左右,涉及时事政治、法律条文内容。开考前五分钟,考生提前打开word文档,自行选择输入法、熟悉键盘做好准备;正式开始考试后,将由工作人员播放录音,考生可同步记录,音频文件播放结束后,提供30秒的答案整理时间,考试结束。
4.成绩运用: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现场检测公布,低于60分(计算机速录低于听打60字/分钟、准确率低于90%)为不合格,自行有序离开现场;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为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2.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适岗性。
4.成绩运用:面试成绩前四名拟作为招录对象,如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招录对象放弃,向下一名递补。
(四)体检
面试成绩前四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环节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下一人员。
(五)政审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赫章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1.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通过“赫章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聘用人员。
3.对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要求
考生应实时关注我县疫情防控政策,并按疫情防控要求作好相关准备。报名、考试当天,考生参加机考除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2022年赫章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外,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如考生因本院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能进入考场的,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608.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3260.00元/月。
2.在聘用期依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单位财务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招聘录用后,聘用人员住宿自行解决。享受与在职在编干警同等的就餐、车旅费报销等待遇。
4.经聘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政策咨询电话:0857-3227008。
赫章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4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I8HHc9Wq8ySQ51cG_Bw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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