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十堰市竹溪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5人)
为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
在15名警务辅助人员名额中,设置特警(反恐)大队辅警10名,勤务辅警5名,具体见《职位设置表》。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2.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限竹溪县户籍(生源地),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7年3月以后至2004年3月以前出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
5.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退役士兵;
2.有公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禁入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3月15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竹溪县公安局大门左侧报名处。
2.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如实填写《竹溪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准考证发放。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竹溪县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文化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及其综合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特长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主考官、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因面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体能测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具体测试内容及标准如下: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见附件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岗位类别1只进行面试、体能测试两项;岗位类别2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
(三)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在竹溪警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依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及学业完成等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是否具备竞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竹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竹溪警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方式
1.《劳动合同书》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两年一签订。应聘者被聘用后,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县公安局对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2.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类别1工资核定为2500元/月,并根据其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岗位类别2工资核定为2000元/月,并根据其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录用后由公安局统一测量配发服装,并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和使用必要配发防护装备。警务辅助人员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个人的“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六、组织领导
此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考工作由竹溪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咨询电话:2846517
监督电话:2846515
点击下载>>>
3.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来源: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203/t20220309_3468832.shtml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X15)
Copyright©2007–2024 www.100xue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圣才学习网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900-8858(09:00-22:00),18001260133(09:00-22: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