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名)
为加强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和职责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均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县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权力。主要职责是在公安机关的指挥和人民警察的带领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有关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4.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并服从岗位调配;
5.具有民勤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民勤县;
6.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及明显疤痕,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9.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强制戒毒及正在接受调查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⑶已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⑷家庭成员或者直系亲属曾被判处刑罚或强制戒毒的;
⑸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⑹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点:民勤县公安局办公楼612室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1月29日(共6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民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现场填写);
2.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的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6张;
5.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外省、市返民人员须提供绿色健康出行码或健康证明。
报名时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身高、体型、身体外观、有无纹身及肢体功能障碍等进行初步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公安机关警纪警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按比例计算后进入面试人员数为小数的,以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的人数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范围。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以面试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三项;每有一项测评不达标的,取消初选资格。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民勤县公安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政审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不具备应聘条件的;
2.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具有其他不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民勤公安微信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224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月工资2800元,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统一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被聘用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抚恤、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特别声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935-5823029(民勤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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