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娄底涟源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0人)
根据工作需要,涟源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涟源市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0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已在法院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放宽至 40 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彩色1寸照片两张。
2、报名地点:涟源市人民法院412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8:30—2021年11月22日17:00。
4、填写《涟源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总分占比3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到涟源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738-4875809)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2.计算机技能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输入及文档处理能力,重点考察考生打字速度和准确率。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分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各占50分。看打达到70字/分钟计30分,听打达到60字/分钟计30分,在此基础上,打字速度每分钟增加一字多计0.25分,直至满分,两项相加即为综合得分。两项综合评分低于60分(听打速度未达到每分钟60字以上)的,不进入资格审查。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参加计算机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总分占比加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占比之和,按本次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参加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由涟源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准考证的发放时间,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涟源市人民法院在报名时进行。
(四)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技能考试×35%+面试成绩×3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入围。
2.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考察结束后,涟源市人民法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涟源市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3.用工期限暂定3年,试用期为 2个月。
五、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相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标准》(湘高法〔2019〕63号)执行。
本次招聘政策由涟源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涟源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xRVmiZongBE8v1GAdEa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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