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
根据《西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城中公安分局于今日启动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现将2021年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本省高校毕业生;
3.需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5日-200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4.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5日09:00-10月29日18:00;
2.审核时间:
2021年10月15日09:00-10月29日20:00;
3.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5日09:00-10月30日23: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5.报名要求:
①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户口本扫描件(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⑥服役证明;
报考者须在昆仑英才网将以上资料上传至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人考试服务费(网上缴费)。
8.报名期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工作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书、毕业证、聘用合同、退役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
报名单位:青海青越集团7楼前台。青越集团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为 120分钟,分值为 100 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占4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应试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本人签字的《流行病学史筛查表》、《疫情防控告知及考生承诺书》和彩色打印的健康码及行程码到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双码”异常、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如考生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应关闭通讯工具。
5.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平安城中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昆仑英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役退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与面试公告统一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平安城中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昆仑英才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
(四)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1:3进行体能测试。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面试: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参加面试,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 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结束后,报考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保留2位小数。报考者总成绩将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平安城中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昆仑英才微信公众号公示。招聘单位根据各职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平安城中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昆仑英才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二)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用人单位所需专业资质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3.持有B2驾驶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4.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考试报名系统提报相关证明材料,并于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
(四)招聘辅警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的岗位为准。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考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现将做好此次招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应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2.考生须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只。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查验考生身份等需要外,无特殊原因不得摘下口罩。
3.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和进入考场后,均须接受体温监测、消杀,体温异常考生严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防疫工作落实到位,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青海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及本次招录考试要求,考生应做好考前健康监测。
①近一周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行程码为准)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如实填写《招录考试疫情防控告知及考生承诺书》并签名;
②还须打印笔试前一天(彩色)健康码、行程码并签字;
在笔试当天将以上资料统一交于相关工作人员。缺少任意一项资料及“双码”异常的考生严禁进入考点。
5.考生存在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参考期间必须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
1.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准确选择报考的岗位编号。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青海青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集团大厦7楼)
电话:0971-6337153
2.监督电话
城中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0971-8266973
青越人力资源公司:0971-8273999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cp3FqdT-JvBxfSasRrA6Q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X15)
Copyright©2007–2024 www.100xue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圣才学习网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900-8858(09:00-22:00),18001260133(09:00-22: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