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文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80人)
为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文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身份及工作范围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仅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文山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 其中男性60名,女性20名。
三、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薪酬结合文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适度从优,并纳入市级财政承担保障。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月工资3000—3500元,配套缴纳五险一金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及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分配管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至 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矫正视力不低于5.0,勤务辅警裸眼视力不低于4.8。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合格以上)和工作能力。
7.复退军人、公安专业院校毕业及法律专业优先;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文山市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二)照顾和优先加分条件
1.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官或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给予加分3分;
2.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配偶给予加分3分;
3.从事过辅警工作2年以上的给予加2分;
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按最高单项分值给予加分。
(三)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强制戒毒、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6.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8.曾经从事过或正在辅警岗位上的人员,未经批准离职或被给予辞退、开除处分的;
9.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咨询电话: 0876—6923063。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文山市公安局一楼。
(三)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文山市公安局”或关注”文山州就业促进会劳动力市场“查看《文山市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文山市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2)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到市公安局政治处咨询。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到报名点领取或点击阅读原文(提取码:3063)自行下载《文山市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据实填写→持本人身份、学历、资质等相关证件、证明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学历、资质等相关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接受体表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视力)→尿样检测(检测是否为吸毒人员)→报名经审核全部通过的,提交报名材料。
需提供材料如下:(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全日制学历或国民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退役士官、士兵等特殊岗位要求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A4纸);(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3)真实、完整填写好的《文山市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后签名,并按捺拇指手印。
3.资格复审。
文山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考前在“文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六、招考流程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文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文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面试结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市公安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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