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杭州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招聘交通管理辅警公告(175人)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近期,杭州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交通管理辅警),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交通管理辅警)175名,从事交通辅助和路面巡逻工作,其中:
(一)上城交警大队12人;
(二)下城交警大队7人;
(三)西湖交警大队24人;
(四)江干交警大队26人;
(五)拱墅交警大队26人;
(六)滨江交警大队19人;
(七)风景名胜区交警大队7人;
(八)高架绕城公路交警大队5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之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6月5日至6月9日。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文末附二维码下载链接)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zhengxinghr2009@163.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6月9日9:30 至15:30
地点:
上城交警大队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402号;
下城交警大队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路9号;
西湖交警大队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81号;
江干交警大队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6号通达大厦1号楼二楼;
拱墅交警大队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68号;
滨江交警大队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358号彩宏大厦7楼;
景区交警大队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路阔石板148号景区交警大队;
高架绕城公路大队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98号。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交警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时,将根据岗位需要开展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杭做好准备。
咨询电话:0571—88978602、87282157
咨询时间:10: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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