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和田地区两级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书记员考试简章(107名)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07名书记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28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少数民族考生系和田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
10.非和田户籍或生源在和田普通高校就读的毕业生视为和田户籍;
11.由组织部牵头赴内地高校招录的优秀毕业生的配偶、留疆战士的配偶,均视为配偶服务所在地户籍;
12.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时须具备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近三年来,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7.曾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8.因个人原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0.2019年已参加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并聘用为合同制书记员后,因各种原因离职已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10:00—3月6日18:00
报名流程:登录和田就业服务网
(http:jiuye.xjht.gov.cn),招聘考试专栏。
有关要求: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考生打开微信小程序并按相关提示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
考生网络报名时同一身份证不得重复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核查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简章》规定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出现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网络报名二维码
(二)咨询电话
地区中级法院:0903-7867057
地区检察分院:0903-252019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证明(纸质、电子均可)、行程码、《资格审查表》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2.内招生、留疆战士配偶需提供地委组织部开具的证明材料;
3.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要求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速录测试,测试录入时间为3分钟,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速录考试成绩及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5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5-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4.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文字速录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9日-3月11日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6.资格审查地点:报考法院系统,和田市迎宾路777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报考检察院系统,和田市古江南路83号地区检察分院。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表。自行前往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组织进行考察,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考生须填写《2021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交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和田就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拟聘单位进行报到上岗,逾期未到岗的考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八)聘用
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并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聘用文件,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招聘法院、检察院报到,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时到招聘法院、检察院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待遇
(一)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新招录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招聘法院、检察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制书记员实行等级管理,按相关规定晋升等级。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情节较轻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地区中级法院0903-7867057
地区检察分院0903-2520195
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0903-2069046
网络报名服务及咨询二维码:
附件:
1、2021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职位表
2、2021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资格审查表
3、2021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考察表
来源:https://jiuye.xjht.gov.cn/news/show.php?itemid=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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