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7人)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招聘职位:合同制书记员(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所录用人员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人数:7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2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8.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填写报考职位及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的扫描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20-36918977,网上报名系统服务电话:020-36907509,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2月20日至3月1日期间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2月20日至3月2日期间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以修改;报考截止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修改;报考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以修改。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3月4日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www.hdjcy.gov.cn/)公布。
4.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5日至3月6日,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个人报名账号,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即可打印出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7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常识(包括经济、人文、科技等)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具体安排于2021年3月17日前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www.hdjcy.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www.hdjcy.gov.cn/)公布。
考试总成绩本年度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视工作需要从本次招聘职位总成绩合格的未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以及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件与证明,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www.hdjc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由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7万元/人/年。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笔试前14天内如考生是以下情况: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跨省来粤、本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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