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洛阳新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按照洛纪联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5名(男性,从事纪委监委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的看护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学历(含中职、中专);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院内一楼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67171780;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请准备以下材料:
①打印《2020年新安县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另准备同一底版二寸照片3张,照片后面标注本人姓名);
②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另需持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③报考人员所有证件复印件附在《2020年新安县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报名表》后。
四、招聘方式
本次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体检、政审及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达标测评
项目:1、男子1000米
2、10米×4 往返跑
3、立定跳远
按照成绩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招聘计划1: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就业安置及待遇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2、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安排上岗,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新安县最低工资水平,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六、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其他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政审环节每个环节递补情况仅递补一次。
3、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律专业、会计专业、文秘专业的人员。
5、未尽事宜及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3138037(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2020年12月31日
来源:http://www.xi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46678c8401466af04dcd0e5f/9bf00fe7ecd541f5ac9a0094e4ef7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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