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太原市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要求和安排,现将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太原市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1,标★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7:20。
地点:太原市委机关院内西楼门前(新建路81号,新建路与府西街交叉口西南角),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防疫要求
1.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如有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3.填写《2020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太原市体检防疫登记表》(附件2),如实申报本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集中时交给工作人员。
4.考生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的,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或体检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体检。
5.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判定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6.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7.10月26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新疆、天津、上海、安徽、境外等出现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请及时告知太原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351—4222190)。
8.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7:20前,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6.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拟于11月下旬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1-4222190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7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0_xds/202011/t20201117_193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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