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莆田市城建给排水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次招聘实验室技术人员1名公告
2019年我市获得第三批国家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为确保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顺利验收,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各项目标。我司受市住建局委托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水质检测评估。现由于公司急缺专业性人员,为更好的完成水质检测工作,拟公开招聘实验室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莆田市城建给排水服务有限公司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2.岗位需长期从事野外取样工作;
3.专业名称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
4.各项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验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20年10月31日。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报名条件
1.应聘者须为国家统招计划内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2.专业按本专科(第一专业)认定;
3.年龄、证书取得等时间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身体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jj.putian.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网址:pt.hxrc.com)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2.报名方式、期限、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挂出3天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9:00起至11月23日17:00止。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和修改个人信息。本次招聘按照系统报名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网络初审,每个岗位网络初审合格人数与招收人数达到20:1时,则该岗位不再审核。每位考生只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人员需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网络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证。
3.总成绩评定:总成绩=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及以下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若出现得分并列,则工作经验长者优先,否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进行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复审不合格或弃权者失去体检资格。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是否有不良记录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
七、公示、聘用
1.确定拟招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2.办理聘任手续、待遇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合同3年起签订,试用期为3个月。基本工资2150元,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周末加班接受调休,需常年从事野外取样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名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工作由主管部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6902601.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向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分部姚女士咨询,咨询电话:0594-2200017.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城建给排水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莆田市城建给排水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来源:http://ksbm.hxrc.com/PG/CONTENT.ASPX?ID=9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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