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厅字〔2019〕42号)有关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面试合格人员(具体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考生具体体检时间见附件),参加当日体检的考生集合时间为上午6:40。
三、报到地点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五、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照片1张(2寸,黑白彩照均可)、签字笔一支、固体胶一支。
(二)考生填写《体检表》时,须在“姓名”栏内填写抽签序号,不得体现真实姓名,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费用(约800元)由考生自带并直接交体检医院。
(四)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六)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8-12个小时内注意休息,请勿进食、饮水并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七)体检时请勿穿戴连衣裙、连裤袜,请勿着胸前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的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八)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九)体检期间,除做必要的体检项目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十)《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十一)体检结束后,将适时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及职位选择工作(具体职位表附后),其中,已被各级党政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考生,不得参加2020年度山西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
公安厅咨询电话:0351—7388342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0年11月16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0ngwyks/202011/t20201116_193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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