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体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疆喀什地区来青返青人员排查管控严防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青冠指〔2020〕75号)要求,为确保我省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2020年常规选调生体检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10月31日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体检的考生,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10月10日后去过疫情发生地(即具有新疆喀什旅居史,特别是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及疏附县其他乡镇)、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应间隔24小时再次采样检测),并在体检当天将体检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方可参加体检。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报备,联系电话:0971-848247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生集合时,应主动提交《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体检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事项真实、准确、全面,并在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
三、考生体检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体检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四、体检时,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体检所在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和按医生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参加体检。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8日
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0102833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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