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北流市面向社会选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基础,畅通优秀人才到村任职渠道,决定打破身份、行业、地域限制,在全市面向社会公开选任 10 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任的岗位及名额
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10 名,岗位由市委组织部统筹调配。
二、公开选任的范围
(一)北流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含乡村教师、乡村医生、聘任职工)。
(二)具有北流市户籍的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致富能手、群众工作人才、妇女人才、农民经纪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负责人、退役军人、有 2 年工作经验且优秀的返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扶贫信息员、乡镇编外聘用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
(三)全市在职在岗村干部。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户籍必须为北流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
三、公开选任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 1 年以上党龄;
2.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5.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
7.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能力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 50 岁;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本次公开选任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政治上有问题,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群众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
3.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4.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7.涉黑、涉恶、涉宗教、涉宗族、涉“村霸”、涉刑、沾染“黄赌毒”的;
8.参加邪教组织、地下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9.不能认真履行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职责,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的;
10.法院公布的失信人员;
11.因违法违纪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7 年的;
13.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
14.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
15.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履职意愿不强的;
1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
17.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村干部的情形。
四、公开选任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以下方式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在北流市人民政府网、“红动北流”“大美北流”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岗位、报名条件、方式方法等。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以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 9:00—7 月 5 日 17:00。
3.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点设在市委组织部组织一股。网络报名需将相关所需材料扫描后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
联 系 人:李建江
联系电话:0775-6299802
电子邮箱:blzdy2007@126.com
详细地址:北流市河东路 0001 号
4. 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2)《北流市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报名表》;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所获奖励的证明材料;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在本市的可暂不提供);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干部任免审批表(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证件复印件(不再退回)各 1 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 张。网络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表和上述证件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在面试前将身份证、学历证书、所获奖励等原件证明材料交市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审核。
(8)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由市直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资格条件的初步人选,经北流市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选任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北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任工作全过程。在选任各个环节,如发现报名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选任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选任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选任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出题。考点设在北流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基层党建、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内容。同时邀请部分市纪委监委、“两代表一委员”等有关人员进行监督。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宣布。
(五)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选任人数 1:3 的比例,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曾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人选,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根据拟公开选任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扶贫、信访、卫健、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门,对考察对象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赌、“村霸”、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党组织书记人选队伍。出现考察及联审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身患传染病、重大疾病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审定
市委组织部将考察、体检合格的建议名单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确定拟选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八)公示确定
市委组织部统一对拟选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接到反映公示对象违纪违法等影响选任相关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选任资格,出缺名额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五、任职、待遇及管理
(一)任职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按有关程序推荐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再由各镇党委按权限及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待遇
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到村任村党组织书记后,实行“1+1+3”结构性报酬制度,即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三项奖励[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土地整治项目创收奖励+征收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奖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由市财政保障。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北流市上一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5 倍确定。绩效报酬按照北流市村干部绩效有关规定发放。三项奖励按照相关文件考核标准和奖励发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回村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留原单位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原单位不变,按“1+2+3”结构性报酬发放,即原单位工资+两项绩效报酬(原单位的绩效+村党组织书记绩效报酬)+三项奖励[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土地整治项目创收奖励+征收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奖励]。
对选任到村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任期内工作突出,完成目标责任制,经考察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凡符合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评职称条件的,优先晋升一个职级或职称;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单位编制干部,根据干部本人意愿,优先调任公务员。
加大从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镇公务员、招聘镇事业编制人员计划倾斜力度。公开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表现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管理
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到村任职后,日常管理由所在镇党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和所在镇党委共同负责。对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到村任职后,实行镇领导结对帮带制度,教方法、压担子、提要求,帮助他们尽快胜任岗位工作。对不胜任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群众不满意、发挥作用不到位的,及时予以召回或免职。
六、其他事宜
本次选任工作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入围的人员,请保持手机通畅,并及时关注相关媒体。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为加强此次公开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775-6299155
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775-6299228
未尽事宜,由北流市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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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55498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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