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宿迁市面向驻宿市直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定向招聘3人公告
根据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宿迁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宿政办发〔2016〕2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驻市区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3〕20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意见》(宿政办发〔2019〕2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驻宿市直部队随军家属公开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定向招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武警宿迁支队和市消防支队2019年底前随军的家属。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年龄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考核积分、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5月27日09:00-6月2日16:00(请考生尽量避开最后一天报名高峰);
资 格 初 审 时 间:2020年5月27日09:00-6月3日16:00;
缴 费 确 认 时 间:2020年5月27日09:00-6月4日16:00。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未按期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7)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因疫情防控要求,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0527—84353881。
(三)面试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
(四)考核积分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具体考核积分办法按照《驻宿市直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考核积分办法》执行。
(五)考察
按照考核总积分百分制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随军家属的积分确定;积分相同的,按部队干部的积分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意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出,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积分、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宿迁市妇女联合会、宿迁市体育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宣部共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9267(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527—84368009(宿迁市市委组织部)、0527—84359272(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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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简介表.xls
来源:http://www.suqian.gov.cn/rlzyj/zlxx/202005/922eb373023e46c3a78b38bda0ed382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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