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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等五家国有企业招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全域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知识;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5月18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用人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相关工作经历除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
6.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即可开考。达不到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经报考但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准考证打印”栏目(http://zkz.dtrcfw.com/)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
(1)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文秘岗位(代码0101)、计算机管理岗位(代码0102),温州市洞头全域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综合管理岗位(代码0301)、安全管理岗位(代码0302)、智能化营销岗位(代码0303),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管理岗位(代码0401),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文秘岗位(代码0501)、财会岗位(代码0502)、食品检测员岗位(代码0503)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工程造价岗位(代码0103)、工程现场管理岗位(代码0104),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景区导游管理岗位(代码0204),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市场管理员岗位(代码0504)采取量化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3)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岗位(代码0201)、工程造价岗位(代码0202)、工程管理岗位(代码0203)、市场营销策划岗位(代码0205)、监审专员岗位(代码0206)采取量化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科目。
笔试满分为100分。
(1)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0101、0102岗位,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0205、0206岗位,温州市洞头全域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0301、0302、0303岗位,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0401岗位、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0501、0502、0503岗位考《综合应用能力》。
(2)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0201岗位考《财会专业知识》,0202、0203岗位考《工程类专业知识》。
3.量化评价。
(1)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0103、0104岗位,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0201、0202、0203、0204、0205、0206岗位量化评价由学历、资历、专业能力和个人业绩情况组成,满分100分,标准详见附件3、附件4。
(2)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0504岗位量化评价按退役士兵服役表现评分,量化评价成绩以所有报考人员中的最高分计为100分,其他人员量化评价成绩按与最高分的占比折分计算,标准详见附件5。
4.确定拟面试对象。0101、0102、0301、0302、0303、0401、
0501、0502、0503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0103、0104、0204、0504岗位根据报考人员量化评价成绩,0201、0202、0203、0205、0206岗位根据报考人员量化评价成绩和笔试成绩折算之和(量化评价成绩×2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5.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面谈式,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人才公司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1)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总成绩=笔试(量化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遇总成绩同分的,0102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他岗位参照用人单位同分优先规则(详见附件1,下同);所有项目相同的,另行加试选择。
(2)温州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0304岗位总成绩=量化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总成绩=量化评价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遇总成绩同分的,0206岗位参照用人单位同分优先规则,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另行加试选择。
(3)温州市全域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遇总成绩同分的,0301岗位参照用人单位同分优先规则,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另行加试选择。
(4)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遇总成绩同分的,参照用人单位同分优先规则,如同时具备优先规则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另行加试选择。
(5)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总成绩=笔试(量化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遇总成绩同分的,0504岗位以量化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另行加试选择。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人才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与考察工作参考最新浙江省公务员体检与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九、其他
1.聘用后的人员均为区国有企业在编员工,实行合同制,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薪酬待遇按区国资办规定执行。
3.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聘用后的人员服务期限须达5年及以上,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十、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5月18日止共7天。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14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5月17日前发布增补公告。
2.确定拟面试对象、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专科同等;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本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职位。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原因延期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报名与考试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间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9.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8〕15号)执行。
11.本《公告》由人才公司会同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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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工程现场管理岗位量化评价标准ss.docx.docx
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会计”等岗位量化评价标准.docx
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员”岗位量化评价标准.docx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0/5/12/art_1254239_42926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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